毕业生:
毕业生,发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随毕业生报到证有效期而有效,毕业生需要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所在地人事部门和户籍管理部门一并落实,往年很多毕业生不重视此证件,长期不落户,很容易造成黑人黑户,到时候再去办理户籍手续难度相当之大,希望各系毕生业重视。
还有不明白事情请到保卫处咨询。
办理户口手续时请各系整理好,派专人到保卫处去办理。
凡户口迁入学校后性质均为“居民户口”, 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按个人意愿。若迁移至学校请注意核对以下几点,以免因填写不规范而无法及时落户。
1、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栏(非曾用名)中填写的姓名及姓名用字必须同新生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及姓名用字一致,否则不予落户。户口迁往地址填写为:长治学院(南北校区)。
2、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码,必须同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高考报名时学籍档案中的资料一致,不一致的应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改,改动处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身份证编码,并注明“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