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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消防、治安科职责

发布日期:2017-05-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消防

1、认真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建立健全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制度,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3、制定消防工作计划、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

4、负责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5、草拟消防安全演练预案,举办火灾逃生演练活动。

6、负责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工作。

7、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

8、负责校园消防工作基础建设和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

9、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补充、维修和管理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治安

1、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全校各部位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严格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做好对师生员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

4、负责校内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汇总、下达整改通知等工作。

5、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重点场所特别是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平息各种不安定因素,严密防范各种突发性事件。

7、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督促外来人员及时办理暂住证等有关证件。

8、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校园的渗透,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