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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保卫(部)处(部)处长职责

发布日期:2017-05-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武装部部长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武装部的工作,保证国家有关高校武装部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法令、文件及通知的贯彻落实。

二、接受承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军区、军分区及属地武装部门有关文件、通知,参加上述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时向党委通报军事工作情况。

三、组织制定年度学生军训计划,组建军训团,领导组织学生军训,组织检查军训课的完成情况。

四、组织制定和完善军训教学大纲及各种规章制度。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六、组织“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七、申报审定军训开支,做到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八、完成党委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卫处处长职责

一、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主持保卫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处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保卫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增强纪律观念,教育保卫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廉洁勤政,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树立良好的保卫人员形象。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组织健全,人员落实,职责明确,任务清楚,有章有序,务实高效,实现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档案建设、装备建设的规范化与科学化,不断提高保卫队伍整体的防范能力。

四、配合、协助公安部门处置、破获校园内的治安、刑事案件,确保校园稳定。

五、充分发挥保卫处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

六、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总结工作。

七、负责保卫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