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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刀具及仿真枪的界定

发布日期:2017-06-28  作者:WDZ  来源:   点击:

一、什么是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法律规定实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刀具,它是刀具中的一部分。由于部分刀具属于杀伤力较强的刀具,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凶器,借以行凶、报复、杀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法律、法规将其列入公安机关管制范围,实行严格的治安管理。管制刀具主要是指以下4类:

1、匕首,即短剑或狭长的短刀,是一种锋利的长形金属刺杀用冷兵器。通常分为单刃和双刃两种,常见的多为单刃,长约20厘米,用于自卫和短兵相接时的刺杀,是特种兵使用的一种武器。匕首制作工艺简单,携带、使用方便,历来为军人所常备,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也常配备用于防身。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则利用匕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三棱刀,是一种三面有棱角的刀具。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是工业生产中使用的一种钢制的挫刮金属物品的手工生产工具,用途比较广泛,长短、大小有多种规格型号,有尖端和握柄,异常锋利,常被违法犯罪分子用于行凶杀人。

3、弹簧刀,是一种具有弹簧自锁装置的利刃,又叫跳刀,按下按钮弹簧即可将刀刃从鞘中推出。弹簧刀可分为单刃和双刃两类,备有血槽,无固定型号和品种,便于携带,使用方便,异常锋利,违法犯罪分子常用来作为凶器使用。

4、各种尖刀,是指刀刃长度在8厘米以上的单刃和双刃尖刀。常见的以单刃居多,主要有三棱尖刀、牛角刀、大水果刀以及自制的有尖带刃的刀具。根据《暂行规定》,有尖带刃的刀具都应列入管制范围,不准个人随身携带。

5、此外,1994年5月20日《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范围的批复》(公复字〔1994〕4号)和2000年9月21日《公安部三局关于同意禁止拍卖公司拍卖旧式武器的批复》(公治办〔2000〕185号)进一步明确,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以及东洋武士刀、西洋军刺等都属于管制刀具。

二、什么是仿真枪?

凡外型、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其尺寸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